浙江奧氏芯材科技有限公司年產過濾膜裝備600套、反滲透膜元件520萬支
及脫氣膜接觸器1000支改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示
根據《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相關要求,現對“浙江奧氏芯材科技有限公司年產過濾膜裝備600套、反滲透膜元件520萬支及脫氣膜接觸器1000支改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進行公眾參與信息公開,使項目建設可能影響區域內的公眾對項目建設情況有所了解,并通過信息公開了解社會公眾對本項目的態度和建議,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1、項目名稱:年產過濾膜裝備600套、反滲透膜元件520萬支及脫氣膜接觸器1000支改建項目
2、建設地點:長三角(湖州)產業合作區
3、建設性質:改建
4、建設規模與內容:浙江奧氏芯材科技有限公司擬投資6000萬元,系利用現有廠房,并購置復合膜涂布生產線、疊膜機、自動卷膜機等生產及輔助設備,實施年產過濾膜裝備600套、反滲透膜元件520萬支、脫氣膜接觸器1000支改建項目。
企業原批復產能為年產1000萬平方米水處理膜材料及過濾裝備(主要產品和產能包括過濾裝備600套/年、家用反滲透膜元件500萬支/年和工業反滲透膜元件20萬支/年、復合膜1000萬平方米/年(復合膜為過濾裝備、反滲透膜元件產品配套生產的原料,不單獨出售),已建設并驗收產能為復合膜350萬平方米/年,剩余產品和產能未建設。現企業擬對已建設并驗收的復合膜生產線和剩余未建部分進行改建,并增加脫氣膜產品的生產。改建后全廠將形成年產過濾膜裝備600套、反滲透膜元件520萬支、脫氣膜接觸器1000支的生產規模;預計可實現新增年銷售收入20000萬元,利潤1500萬元,稅收800萬元。
二、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主要環境敏感目標分布情況

三、主要環境影響預測情況
1、環境空氣影響預測結論
根據估算模式計算,本項目有組織點源預測的最大占標率Pimax為1.50%,無組織面源最大占標率Pimax為8.98%;且根據達標分析,本改建項目各排氣筒排放的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濃度均能滿足相應標準限值的要求;因此,本項目有組織和無組織排放的大氣污染物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根據廠界預測及大氣防護距離預測結果,本項目實施后無需設置大氣防護距離。
2、地表水環境影響預測結論
項目廠區實行雨污分流制,后期雨水經廠區內相應雨水管收集后排入附近河道。
企業已建一套280t/d的廢水處理系統,本項目擬對其進行改造擴容,擴建后處理規模為460t/d;并擬在4#廠房一層北側新增一套370t/d
的廢水處理系統,處理工藝均為芬頓+沉淀+A/O+A/O+MBR出水;同時,企業擬增加一套深度處理系統,處理規模為500t/d,深度處理
系統產水率為50%。
改建后全廠廢水除凝固浸漬進入精餾系統進行DMF再生外,其余廢水全部進入污水處理站處理(總處理規模830t/d);處理達標后其中500t/d廢水進入深度處理系統,剩余廢水匯同深度處理后濃水(250t/d)經企業總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由長興泗安綠洲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入環境,對周圍地表水體基本無影響。
3、地下水環境影響預測結論
項目須嚴格執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同時嚴防事故性排放,做好廢水收集,加強污水處理站的運行管理,且需做好廠內地面的硬化防滲措施,特別是對固廢堆場和污染區的防滲工作。項目采取相應措施后,可最大程度的減少本項目對淺層地下水的影響;因此,項目的建設對地下水環境的影響較小。
4、聲環境影響預測結論
根據預測結果,經采取各項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后,項目正常生產時各廠界的晝夜間噪聲貢獻值均能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GB12348-2008)標準中的3類標準要求。
5、固體廢物環境影響預測結論
本項目運營期廠內產生的各類固體廢物在落實相應措施后,均可得到有效的處理和處置,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影響。
6、土壤環境影響預測結論
在不考慮石油烴(C10~C40)降解的情形下,項目排放的沉降入土壤在項目服務50年的情形下增量為0.294mg/kg,疊加本底后為
36.294mg/kg;對照GB 36600石油烴(C10~C40)第一類用地篩選值為826mg/kg,則本項目預測所得疊加值遠小于其篩選值。
本環評要求企業嚴格做好廢氣污染物的收集處理,同時落實對項目易污染區域地面的防滲、防漏及防腐保護,并加強日常監管和維護,
一旦發生設備破損泄漏或地面防滲層破壞,應及時檢修,必要時停止生產,將影響控制在最小的范圍,并可能受到污染的土壤進行監測,
根據監測結果進行后續的維護或修復工作。
企業應切實落實廢水的收集、輸送以及各類危化品和固廢的暫存工作,做好各類設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滲措施,加強廢氣治理設施運行
維護,在此基礎上,本項目的建設對土壤環境影響較小。
7、環境風險影響預測結論
本項目環境風險評價等級為二級,建設項目運營過程會使用一些有毒有害物質,這些物質在生產、儲存等過程會存在一定的事故風險。
建設單位應按規范配置風險防范設施,編制應急預案,并根據本環評、消防設計、安全評價提出的要求,設置安全防護距離與防火間距,
并做好各項風險防范措施,將項目事故風險降低至最小程度。經采取本評價提出的事故風險防范措施后,建設項目環境風險水平是可以
接受的。
四、擬采取的主要環境保護措施、環境風險防范措施以及預期效果

五、環境影響報告評價初步結論
根據本次評價的工程分析、環境影響預測和評價、污染防治措施技術可行性分析以及政策規范符合性分析內容,建設項目產品、生產工藝和
設備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要求;項目的選址符合區域規劃、規劃環評及 “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等相關規劃要求,選址合理;
項目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國家、省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污染防治措施技術及經濟可行,滿足總量控制的要求;項目實施后造成的環境影響符
合項目所在地環境功能區劃確定的環境質量要求。
企業已經在環評編制過程中按要求進行了公眾參與調查,并編制了公眾參與說明,公示期間未收到相關意見及建議。
建設單位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須嚴格執行“三同時”要求,認真執行本環評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在此基礎上項目實施對周圍環境及保護目標的
影響可以接受,并將產生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因此,從環保角度而言,本項目選址可行。
六、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即日起可憑有效證件到建設單位處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查閱時間自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 月15日(不含節假日)。如要了解
進一步信息,可以向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咨詢,時限自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 月15日(不含節假日)。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本項目環評公眾參與將征求項目評價范圍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代表等對本項目的意見和建議,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內容包括公眾關
心的主要環境問題、項目建設對周邊環境可能產生的影響以及對本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的其他意見或建議等。
八、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通過發送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電話等方式向建設單位、環境影響評價單位、當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反映意見或建議。反饋意見或建
議時請務必留下真實的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九、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提出意見的時間自2025年12月01日至2025年12 月15日止。
十、環評報告書公開方式及時間
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在報送生態環境部門審批前將在環評單位網站公開。
十一、聯系方式
1、建設單位名稱:浙江奧氏芯材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任業俊
聯系電話:15158113031
聯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長興縣泗安鎮南華山路188號
2、環評機構名稱:浙江愛聞格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高佳樂
聯系電話:13758114281
E-mail:156468971@qq.com
聯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區沈半路197號北秀金龍商務中心1122室
3、審批部門:湖州市生態環境局
聯系地址:湖州市開元路100號
聯系方式:0572-2668599
發布單位:浙江奧氏芯材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